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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掛失、補發
領股、領息
其它辦理事項

 打※者為本公司提供之書件,印章、印鑑預先蓋妥者免附。

過戶

欲辦理事項

具備文件

注意事項

一般轉讓(集保領回)

  • 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 股票(內附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
  • 買進報告書(或交付清單)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舊戶免付)
  • 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 未成年股東股票、印鑑卡應加蓋法定代理人章。
  • 法人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華僑及外國人應附護照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 集中保管領回之股票,於過戶前,買進報告書(或交付清單)應由保管單位加蓋集中保管領回章。

私人間轉讓

  • 出讓人原留印鑑
  • 受讓人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 股票
  • 證券交易稅自動報繳書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舊戶免附)
  • 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 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 

上市股票未經證券市場之私人間直接讓、受,其數量不得超過該證券壹仟股;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得少於三個月。

贈與

  • 出讓人原留印鑑
  • 受讓人印章
  • 股票
  • 稅捐機關出具之贈與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影印本二份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舊戶免附)
  • 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 股票轉讓贈與過戶聲請書


下列情形為贈與:


  • 未成年人購買股票,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
  • 配偶間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股票之轉讓。

繼承

  • 股票繼承人之印鑑
  • 股票繼承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舊戶免附)
  • 被繼承人之股票
  • 繼承系統表
  • 股票繼承人現在部份戶籍謄本
  • 繼承人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印 鑑證明書(未成年人加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印鑑證明書)
  • 股票轉讓贈與過戶聲請書
  • 繼承權拋棄法院裁定書
  • 遺產分配協議書
  • 稅捐機關出具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 股票繼承人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 股票轉讓繼承過戶聲請書
  • 股東辦理繼承過戶,請先向櫃台查詢。
  • 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須附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戶籍之國外繼承人須提具足以證明合法之繼承文件。
  •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文件暨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係公證書或證明文件。如不能親自來台辦理,應出具經合法認定之委託書,委託台灣地區第三人代為辦理。

併戶過戶

  • 存在戶及被併戶之原留印鑑
  • 被併戶股票
  • 股票轉讓併戶過戶聲請書

同一股東有二個以上之戶號應做併戶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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