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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

為推動金融市場商品多元化,並打造具有台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主管機關日前宣布修正多項相關規範,正式開放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簡稱主動式ETF),並且放寬被動式指數股票型基金的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得同時包括股票及債券(簡稱被動式多資產ETF),此舉將進一步豐富台灣ETF市場,滿足投資人多元需求,吸引國際資產管理機構共襄盛舉。

 

櫃買中心也指出,主動式ETF和被動式多資產ETF制度上線後,將增加投信公司發行ETF商品的彈性,使產品線更加完整,也可使投資人享有交易便利且利於資產配置的ETF商品,有助吸引更多投資人投入ETF市場。針對這個投資新趨勢,元富證券也為投資人詳細介紹主動式ETF的特色。


主動式ETF的特色

主動式ETF近年來在全球市場發展迅速,已成為國際資本市場的焦點,相較傳統被動式ETF(指數股票型基金)最大的不同在於,主動式ETF由基金經理人根據特定的投資策略進行投資,透過主動分析與決策,以更積極的方式追求基金績效;而被動式ETF則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的表現為目標,讓投資人能直接參與指數報酬,此特性預期將吸引更多發行人及異質化投資人參與市場,以下元富也透過圖表為大家分析差異性。

 

主動式ETF

現行被動式ETF

標的指數

無(或有績效指標)

操作策略

由基金經理人根據特定的投資目標,主動配置並調整投資組合。

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績效表現

期望能超越市場基準或達到特定的投資目標。

目標是緊密追蹤標的指數的表現。

資訊揭露

完全透明,每日需向市場揭露實際的投資組合

交易市場

均為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交易稅率

均為0.1%

資料來源:證交所/整理:元富證券


此外,目前我國的被動式ETF雖已發展成熟且商品類型多樣化,但指數標的之成分證券僅限於全為債券或全為股票,透過擴大被動式ETF商品範疇,允許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同時包含股票與債券,推出多資產ETF(亦稱平衡型ETF),將更能滿足投資人以股票與債券進行資產配置的需求。

 

主動式ETF由基金經理人依據特定投資目標與策略,主動構建與調整投資組合,突破傳統被動式ETF僅追蹤指數績效的限制,具備以下特色:

資訊透明:採用全透明運作模式,每個營業日於基金淨值結算後,投信公司網站將揭露當日的實際投資組合。

靈活操作:無需設立績效指標(Benchmark),可提供更高的策略彈性。

產品識別:基金名稱中註明「主動式」字樣,證券簡稱前4字為「主動」,股票型ETF的證券代碼第6位為A,債券型ETF則為D。

 

主動式ETF

現行被動式ETF

系統風險

V

集中度風險

V

流動性風險

V

折溢價風險

V

追蹤誤差風險

無(無追蹤指數)

V

終止上市風險

V

匯率風險

V(僅限國外成分證券)

資料來源:證交所/整理:元富證券


被動式多資產ETF的特色

被動式多資產ETF屬於傳統被動型ETF,所追蹤的指數成分可同時涵蓋股票與債券,為投資人提供便捷的多元資產配置,元富證券以下說明此類產品需具備的核心特點:


股債平衡

指數編製規則需明確規定固定的股債配置比率,或設定依指標條件調整的股債比率,確保平衡的資產配置。


產品識別

指數名稱需包含「平衡」字樣,且證券簡稱的前四碼固定為「平衡」,證券編碼的第六碼需設為「T」,以便清楚辨識。


為配合政策變更,證交所已同步修訂相關規章,包括《營業細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及《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等,並於2024年12月31日公告實施。

 

證交所指出,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不僅能深化ETF市場的廣度與深度,還將吸引國際投信業者進入台灣市場,推動資本市場的國際化發展;然而,元富證券也要特別提醒投資人,ETF商品並無法保證收益或配息,投資前應審慎評估風險,詳閱公開說明書並多方查證,確保投資決策的穩健性。以下透過證交所的公開資料,元富整理出表格方便投資人對照相關差異。

 

 

被動式多資產ETF

現行被動式ETF

標的指數

操作策略

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的績效表現

績效表現

目標是要與標的指數的表現能夠相符

交易市場

均為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交易稅率

均為0.1%(債券ETF停徵證交稅)

成分證券

兩種資產

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同時包含股票及債券

單一資產

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僅可包含股票、債券、商品或期貨等

資料來源:證交所/整理:元富證券


 

被動式多資產ETF

現行被動式ETF

系統風險

V

集中度風險

V

流動性風險

V

折溢價風險

V

追蹤誤差風險

V

終止上市風險

V

匯率風險

V(僅限國外成分證券)


規章修訂重點整理

主動式ETF

新納入櫃檯交易:將主動式ETF納入櫃檯買賣的有價證券範疇。

指數資格規範調整:由於主動式ETF不追蹤指數,因此排除發行人需向櫃買中心申請指數資格同意的要求。

資訊揭露要求:規定投信公司每日須於公司網站完整揭露投資組合內容,提升資訊透明度。


被動式多資產ETF

平衡型ETF規範:新增包含股票與債券成分的平衡型ETF,並要求其指數編製規則需明確設定固定股債配置比率,或根據指標條件訂定適用的股債比率。

指數名稱規範:要求在指數名稱中標明「平衡」字樣,以利識別。


共同規範

關於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的掛牌申請程序、資訊揭露、交易方式、流動性提供者造市,以及申購與買回作業原則,櫃買中心皆參照現行指數股票型基金的規範,確保與其他ETF一致性。


發行人、投資人及金融市場三贏

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制度的推行,將為投信公司提供更大的商品發行彈性,進一步完善產品線,滿足不同投資需求,此舉不僅讓投資人享受到交易便利與資產配置優化的優勢,也有助吸引更多資金進入ETF市場,促進市場的多元化與成長。

 

於此,該制度的實施不僅能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完整性,更有助與國際標準接軌,推動ETF市場的蓬勃發展,最終實現發行人、投資人及整體金融市場的三方共贏局面。


總結

元富證券提醒投資人,ETF商品無法保證獲利或穩定配息,投資時需注意潛在風險,在下決定前,務必多方查證,並仔細閱讀公開說明書。

若想進一步了解ETF相關資訊,歡迎造訪元富證券官網,路徑為:「客戶專區」→「投資智富學」→「ETF最錢線」。

此外,您也可訂閱元富證券的YouTube頻道,收看更多投資理財的專業線上課程,掌握最新市場動態與投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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