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B股交易規則:

 

  1. 交易對象限制
  2. 只允許 1. 香港、澳門、台灣的法人及自然人2. 外國法人與自然人 3. 主管機關批準的其他境外法人或自然人進行交易。

  3. 交易幣別
  4. 上海B股以美元報價,美元結算。

    深圳B股以港幣報價,港幣結算。

  5. 開戶方式
  6. 開戶者於開戶時攜帶身分證及護照,並填寫開戶文件,註明姓名、地址、身分證(護照)號碼等主要事項,俟證券公司查核無誤後,即算完成開戶程序,此時開戶者會有一證券戶號碼,以便下單時使用。

  7. 交易時間
  8. 上海股市:每週一∼週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深圳股市:每週一∼週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9. 交易單位
  10. 股票每次買賣以「手」為單位,上海、深圳B股一手為100股,每股面值為1元人民幣。但現今一般投資者仍舊以1000股為下單進位單位。

  11. 報價制度
  12. 上海、深圳B股股市漲跌幅度為前日收盤價各上下10 %,二交易所開盤時均採電腦集合競價。交易升降單位,上海為0.002美元/檔,深圳為0.01港元/檔。但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上海B 股報價最小變動幅度將由0.002美元調整為0.001美元。

  13. 委託買賣
  14. 投資者可採用當面委託或通過電話直接向證券商下委託買賣的指令。當委託單成交時,證券商營業人員則以電話向下單者做成交回報確認。投資者在下委託買賣單時須注意,上海、深圳B股不允許信用交易,股票並禁止買空賣空。

  15. 清算交割

由於中國官方規定B股不能有信用交易並禁止買空賣空,投資者在交易前必須有足額款項入帳,才允許下單。現行深、滬二市均採用T+3交割制度,但同時實施T+0回轉制度;在此制度下,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日的任何營業時間內,反向賣出已買入但未交割的股票,但交割仍按T+3制度辦理,為無實體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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